尉氏县人民医院预招标3、4、6号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尉氏县人民医院预招标3、4、6号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采购编号:RMYYZB-2024-014
3.采购方式:院内自主招标;
4.采购范围:尉氏县人民医院预招标3、4、6号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所有内容,详见服务要求;
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6.服务地点:尉氏县人民医院;
7.采购预算金额:9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年限不低于三年。
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4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等)。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供应商须是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企业,服务类型中包含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网站截图)
2.8.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9.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有效)。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技术要求
3.1节假日期间与重要保障期(重大会议其它特定要求的)乙方要提前一周检查消防设施,配合甲方保证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3.2乙方在技术服务(维护保养)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全面负责。
3.3乙方在技术服务(维护保养)期间,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4乙方在消防总体系统进行的技术服务(维护保养)过程中的所有记录必须由甲方有关人员签字;甲方相关人员若无故不予签字则视为乙方工作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记录单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3.5乙方在技术服务期间甲方应派专人配合,并予以监督。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6日下午17:30
2、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日至2024年08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文件获取地址:尉氏县人民医院招投标办公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8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人民医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8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会议室
3.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980017